<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关于开展第九届“最美安顺人(全市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作者: 来源:安顺市文明委 时间:2022年03月02日 点击数: 次 字体:
        更多

        各县(区)、自治县文明委,市直各相关单位、安顺军分区政治部、武警安顺市支队政治部:

          为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新时代贵州精神,大力倡导学习道德模范、崇尚道德模范、争当道德模范,推动提高公民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以新时代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的新进展新成就迎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根据市文明委工作安排,决定开展第九届“最美安顺人(全市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论述和对全国道德模范表彰活动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推出一批长期甘于奉献、扎根基层一线、群众口碑好、事迹突出感人、体现崇高精神、典型示范性强的道德模范,把道德模范的榜样力量转化为广大干部群众的生动实践,在全社会形成崇德向善、见贤思齐、德行天下的浓厚氛围,奋力为谱写百姓富生态美的多彩贵州新未来安顺篇章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和丰润道德滋养。

          二、评选标准

          (一)“最美安顺人(全市道德模范)”的基本标准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增强“ 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中事迹突出,具有良好综合道德素质,是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公认的道德标杆、文明道德风尚的示范引领者。

          (二)“最美安顺人(全市道德模范)”的分类标准

          助人为乐模范:充满爱心、乐善好施,长期主动无私帮助他人,积极参加学雷锋志愿服务和公益事业,赢得群众高度赞誉。

          见义勇为模范:弘扬社会正气,传递社会正能量,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事迹突出、有较大社会影响。

          诚实守信模范: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始终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以诚待人、以信取人,履约践诺、言行一致,具有很高的社会信誉和良好的守信形象。

          敬业奉献模范:追求崇高职业理想,秉持认真负责的职业态度,甘于无私奉献,勇于创新创造,为国家和社会作出重大贡献,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引领示范作用。

          孝老爱亲模范:注重家庭、注重家风、注重家教,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关系和谐,在文明家庭建设中走在前列,群众广为颂扬。

          三、评选数量

          第九届“最美安顺人(全市道德模范)”设立“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孝老爱亲模范”五类,共表彰10名左右。每位候选人只参加一个奖项的评选,往届全国、全省道德模范(含提名奖)、最美安顺人不再参加评选。

          四、实施步骤

          第九届“最美安顺人(全市道德模范)”评选严格按照发动参与、推荐名额、报送渠道、严格审查、上报材料、审核评定、广泛公示、确定人选的步骤进行。

          1.发动参与。3月上旬至4月下旬,各县(区)、自治县及市直有关部门根据本通知要求,在本县区本行业系统各级各类媒体或宣传平台发布公告,宣传推荐评选程序和办法,公布专用的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广泛发动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接受社会各界推荐和单位、团体推荐以及本人自荐的候选人。

          2.推荐名额。各县(区)、自治县分别推荐候选人不超过10名,每类推荐候选人不少于1名;安顺军分区、武警安顺支队分别推荐候选人不超过2名。对各行各业选树的重大典型,在引领社会风尚中长期发挥示范作用、获得多项荣誉的个人或团队可优先推荐。推荐候选人中,一般不包括16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3.报送渠道。按照逐级推荐的原则,市文明办接受各县(区)、自治县、市直各相关单位、安顺军分区及武警安顺支队推荐。其中,市直各相关单位可直接向市精神文明办评选推荐,市直单位下属其他各企事业单位由属地文明办组织评选推荐;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官兵分别由安顺军分区政治部、武警安顺支队政治部组织评选推荐。市文明办直接收到的候选人将反馈至各地各有关单位参加统一推荐。

          4.宣传推广。4月1日至4月30日,市文明办组织市级主要新闻媒体和社会媒介对各地、各单位推荐候选人进行跟踪采访,宣传推广。在宣传先进典型模范事迹的同时,起到核查事迹真实性、典型性的作用。

          5.严格审查。5月上旬,各县(区)、自治县文明办、安顺军分区政治部、武警安顺支队政治部,根据安顺市道德模范评选标准和要求,遵循逐级推荐原则,对收到候选人的道德品质、过往经历、事迹材料等进行严格审查把关,在本人所在单位、社区(行政村)征求意见,同时征求当地法院、公安、市场监管、税务、卫健等相关部门意见(党员和公职人员必须征求组织人事部门意见,从事经济活动的候选人必须征求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意见,见义勇为类候选人必须征求属地见义勇为基金会意见),提出拟推荐候选人名单,并在当地主要媒体或本行业系统进行为期7 天的集中公示。各县区各单位在公示和征求意见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或线索,要组织认真调查核实,确保候选人事迹真实无误,经得起检验。

          6.上报材料。公示结束后,各县(区)、自治县确定的推荐候选人须经县(区)、自治县文明委审定;军队系统确定的推荐候选人须经安顺军分区政治部或武警安顺支队政治部审定,按类别分别填报推荐表,每人分别附1000字左右事迹简介(事迹真实、表述准确、条理清晰)、红底一寸免冠彩照和2张生活照(注明姓名,不小于1MB)以及300字左右详细事迹材料,并梳理撰写本县区本单位评选推荐情况、征求意见情况、公示结果情况和推荐候选人名单,所有材料(电子版和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扫描PDF版,一式1份)于5月30日前报市精神文明办。

          7.审核评定。6月上旬,市精神文明办成立专门评审小组,组织专人对各地各相关单位推荐的候选人进行条件和资格审核,组织专家进行评选,确定本届“最美安顺人(全市道德模范)”候选人和提名奖候选人名单,报请市文明委审定。

          8.广泛公示。 6月中旬,将市文明委领导审定的本届“最美安顺人(安顺市道德模范)”候选人名单在市级主要媒体及本人所在单位、社区(行政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

          9.确定人选。公示无异议后,提出第九届“最美安顺人(全市道德模范)”建议人选名单,报市文明委审定后,市文明委作出表彰决定。

          五、表彰奖励

          市文明委对第九届“最美安顺人(全市道德模范)”获得者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和奖杯。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文明委、市直有关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把第九届“最美安顺人(全市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作为展示我市新时代思想道德建设的丰硕成果,要紧紧围绕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目标要求,着力培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在新的起点上高质量发展,努力形成适应新时代要求的思想观念、精神面貌、文明风尚、行为习惯,努力提高全市社会文明程度。

          2.严谨有序评选。各县区各单位要坚持标准从严、公正评选,认真做好群众推荐、遴选审核、宣传公示、材料上报等工作。对于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撤销荣誉称号,确保评选出的道德模范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

          3.创新学习宣传。各县区各单位及各级新闻媒体要按照宣传工作要求,充分利用有效阵地创新宣传形式,把握报道节奏,把媒体宣传与社会宣传、传统媒体与新媒体、集中宣传与经常宣传、正面宣传和舆论监督有机结合起来,推动道德模范进农村、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感染带动更多的人参与到活动中来。

          4.强化动态管理。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道德模范日常动态管理,建立信息管理台账,确保情况清、底数明。凡是存在违法、违纪、违反社会公序良俗行为的道德模范,要及时上报市精神文明办,按程序立即撤销荣誉称号。

          5.关爱道德模范。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安顺市奖励、礼遇和帮扶道德模范、文明家庭实施办法》精神,不断完善丰富关爱礼遇帮扶道德模范有关政策制度,认真贯彻执行各项任务措施,切实帮助道德模范解决实际问题,树立德者有得、好人好报的鲜明价值导向。

          联系电话:0851—34225357

          邮   箱:pingbawmb@163.com

          附件:第九届“最美安顺人(全市道德模范)”推荐表

          安顺市文明委

          2022年2月28日


        • 没有相关内容!